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5年1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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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38
部門:教育局
職位名稱: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G) 科學教育 – 物理]
薪酬: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5,93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參閱附註(a)]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1) 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下註(a)至(c)];以及
(4)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四年有關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付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關科目訓練的證明文件副本。
註:(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 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仍然有效。
(d)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以及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助理督學(學位)主要負責以下各類職務:
(a) 進行質素保證視學;
(b) 協助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發展;
(c) 協助課程發展及評審;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協助學校發展;
(e) 監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以及
(f) 協助規劃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接受調職安排,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除了擔任所申請科別的職位外,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填補一般事務科別或其他相關範疇的職位。
聘用條款:新聘人員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有關資料日後或會更改。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術機構╱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教育局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G) 科學教育 – 物理]」),以及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如欲申請多個職位,須就每個職位遞交一份申請表。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將不獲受理。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只有在上述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獲邀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或之前收到通知。上述筆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學(學位)職位的入職條件。

未獲邀請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92 6175 / 2892 57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發布日期10/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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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37
部門:教育局
職位名稱: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F)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 經濟 / 政治科學]
薪酬: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5,93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參閱附註(a)]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1) 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下註(a)至(c)];以及
(4)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四年有關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付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關科目訓練的證明文件副本。
註:(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 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仍然有效。
(d)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以及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助理督學(學位)主要負責以下各類職務:
(a) 進行質素保證視學;
(b) 協助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發展;
(c) 協助課程發展及評審;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協助學校發展;
(e) 監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以及
(f) 協助規劃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接受調職安排,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除了擔任所申請科別的職位外,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填補一般事務科別或其他相關範疇的職位。
聘用條款:新聘人員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有關資料日後或會更改。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術機構╱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教育局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F)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 經濟 / 政治科學]」),以及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如欲申請多個職位,須就每個職位遞交一份申請表。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將不獲受理。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只有在上述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獲邀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或之前收到通知。上述筆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學(學位)職位的入職條件。

未獲邀請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92 6175 / 2892 57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發布日期10/01/2015

繁體 | 简体 | English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36
部門:教育局
職位名稱: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E)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 歷史]
薪酬: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5,93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參閱附註(a)]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1) 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下註(a)至(c)];以及
(4)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四年有關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付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關科目訓練的證明文件副本。
註:(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 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仍然有效。
(d)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以及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助理督學(學位)主要負責以下各類職務:
(a) 進行質素保證視學;
(b) 協助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發展;
(c) 協助課程發展及評審;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協助學校發展;
(e) 監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以及
(f) 協助規劃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接受調職安排,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除了擔任所申請科別的職位外,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填補一般事務科別或其他相關範疇的職位。
聘用條款:新聘人員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有關資料日後或會更改。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術機構╱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教育局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E)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 歷史]」),以及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如欲申請多個職位,須就每個職位遞交一份申請表。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將不獲受理。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只有在上述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獲邀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或之前收到通知。上述筆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學(學位)職位的入職條件。

未獲邀請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92 6175 / 2892 57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發布日期10/01/2015

繁體 | 简体 | English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35
部門:教育局
職位名稱: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D)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 中國歷史]
薪酬: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5,93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參閱附註(a)]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1) 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下註(a)至(c)];以及
(4)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四年有關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付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關科目訓練的證明文件副本。
註:(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 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仍然有效。
(d)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以及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助理督學(學位)主要負責以下各類職務:
(a) 進行質素保證視學;
(b) 協助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發展;
(c) 協助課程發展及評審;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協助學校發展;
(e) 監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以及
(f) 協助規劃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接受調職安排,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除了擔任所申請科別的職位外,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填補一般事務科別或其他相關範疇的職位。
聘用條款:新聘人員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有關資料日後或會更改。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術機構╱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教育局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D)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 中國歷史]」),以及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如欲申請多個職位,須就每個職位遞交一份申請表。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將不獲受理。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只有在上述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獲邀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或之前收到通知。上述筆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學(學位)職位的入職條件。

未獲邀請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92 6175 / 2892 57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發布日期10/01/2015

繁體 | 简体 | English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34
部門:教育局
職位名稱: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C) 數學]
薪酬: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5,93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參閱附註(a)]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1) 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下註(a)至(c)];以及
(4)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四年有關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付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關科目訓練的證明文件副本。
註:(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 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仍然有效。
(d)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以及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助理督學(學位)主要負責以下各類職務:
(a) 進行質素保證視學;
(b) 協助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發展;
(c) 協助課程發展及評審;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協助學校發展;
(e) 監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以及
(f) 協助規劃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接受調職安排,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除了擔任所申請科別的職位外,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填補一般事務科別或其他相關範疇的職位。
聘用條款:新聘人員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有關資料日後或會更改。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術機構╱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教育局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C) 數學]」),以及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如欲申請多個職位,須就每個職位遞交一份申請表。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將不獲受理。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只有在上述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獲邀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或之前收到通知。上述筆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學(學位)職位的入職條件。

未獲邀請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92 6175 / 2892 57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發布日期10/01/2015

繁體 | 简体 | English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33
部門:教育局
職位名稱: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B) 英國語文教育]
薪酬: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5,93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參閱附註(a)]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1) 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下註(a)至(c)];以及
(4)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四年有關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付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關科目訓練的證明文件副本。
註:(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 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仍然有效。
(d)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以及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助理督學(學位)主要負責以下各類職務:
(a) 進行質素保證視學;
(b) 協助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發展;
(c) 協助課程發展及評審;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協助學校發展;
(e) 監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以及
(f) 協助規劃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接受調職安排,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除了擔任所申請科別的職位外,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填補一般事務科別或其他相關範疇的職位。
聘用條款:新聘人員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有關資料日後或會更改。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術機構╱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教育局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B) 英國語文教育]」),以及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如欲申請多個職位,須就每個職位遞交一份申請表。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將不獲受理。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只有在上述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獲邀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或之前收到通知。上述筆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學(學位)職位的入職條件。

未獲邀請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92 6175 / 2892 57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發布日期10/01/2015

繁體 | 简体 | English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19
部門:教育局
職位名稱: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 (A) 藝術教育 – 視覺藝術]
薪酬: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5,93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港幣56,810元) [參閱附註(a)]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1) 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3)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參閱下註(a)至(c)];以及
(4) 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四年有關的工作經驗。

申請人必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付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及/或相關科目訓練的證明文件副本。
註:(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c) 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仍然有效。
(d)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以及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助理督學(學位)主要負責以下各類職務:
(a) 進行質素保證視學;
(b) 協助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訓練及發展;
(c) 協助課程發展及評審;
(d) 提供校本支援及協助學校發展;
(e) 監察和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以及
(f) 協助規劃及推行其他教育政策。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接受調職安排,以配合部門的運作需要。除了擔任所申請科別的職位外,申請人可能會被安排填補一般事務科別或其他相關範疇的職位。
聘用條款:新聘人員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有關資料日後或會更改。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術機構╱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單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教育局下述查詢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督學(學位) [職位(A)藝術教育 – 視覺藝術]」),以及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如欲申請多個職位,須就每個職位遞交一份申請表。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和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將不獲受理。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只有在上述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獲邀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二零一五年三月或之前收到通知。上述筆試預計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舉行。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已符合助理督學(學位)職位的入職條件。

未獲邀請參加助理督學(學位)招聘考試的申請人,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92 6175 / 2892 57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及 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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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 | 简体 | English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391
部門:律政司
組別/單位:法律政策科
職位名稱:法律政策專員
薪酬:月薪港幣201,950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
(a) 在《律政人員條例》(第87章)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
(b) 對香港高層法律工作具備豐富知識和經驗;
(c) 有能力在制訂法律政策方面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
(d) 具有卓越的判斷力、領導才能和管理技巧;
(e) 具備出色的溝通和人際關係技巧;以及
(f) 精通英文書面語和口語,而懂得聽講、閱讀和書寫中文者會佔優。
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申請,但只在物色不到合適和合資格的永久性居民時才會獲聘。

* 認可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英國、澳大利亞聯邦各州及領地、加拿大各領地及省(北克除外)、新西蘭、愛爾蘭共和國、津巴布韋和新加坡。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預期在2015年第四季上任。
職責:法律政策專員掌管律政司法律政策科,就以下職務向律政司司長負責︰
(a) 制訂法律政策事宜;
(b) 與法律專業聯繫,並推廣香港的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
(c) 監督律政司的立法計劃,並出席為審議律政司司長所提交法案而設立的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會議;
(d) 就各類複雜敏感的法律事宜提供意見,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並在有需要時出席法庭聆訊;
(e) 就涉及《基本法》(包括推廣《基本法》)、人權和政制發展的重要事宜提供意見;
(f) 就與內地法律事宜有關的工作提供意見,監督這方面工作,並提升香港就這方面事宜提供法律服務的能力;
(g) 擔任政府各相關委員會的主席;以及
(h) 管理法律政策科,並協助律政司的整體管理工作。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獲聘為律政專員,出任法律政策專員一職,但日後或會調任律政司內其他律政專員的職位。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三年,政府可酌情決定續聘。
福利:整套薪酬福利條件包括約滿酬金、例假和度假旅費津貼、醫療及牙科診療、房屋福利(須受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的申領準則規限)。受聘人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條款,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付出僱員部分的金額。
在合約圓滿結束後,法律政策專員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為僱員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25%。
附註:(a)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薪金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眾多,律政司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e) 在使用求職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律政司會嚴格遵守其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在收到有關要求後,隨即提供一份有關政策的複本。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申請手續:申請人須在應徵信內詳細列明認為自己適合出任本職位的理由,並把應徵信連同一份詳盡履歷,送交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1樓3131室律政司人事室,或以電郵方式寄交gman@doj.gov.hk。如有查詢,請致電2529 9265與文慧明女士聯絡。截止申請日期為2015年2月6日。申請人如獲約見,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

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
查詢地址: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1樓3131室律政司人事室
查詢電話:2529 926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6/02/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星島日報(2015年1月9日及2015年1月16日), 英文虎報(求職廣場)(2015年1月9日及1月13日, 2015年1月16日及1月20日), 明報(2015年1月10日及2015年1月17日)及南華早報(2015年1月10日及2015年1月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通過Email申請 
發布日期09/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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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5431
部門:衞生署
職位名稱: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
薪酬: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3,12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86,440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 -
(a)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公共衞生學或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或相關學科的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公共衞生學或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或相關學科的深造文憑,或具同等學歷,並在取得資歷後具備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註(1));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

(備註:
- 申請人可能會獲邀參加筆試。
- 擁有在取得相關學歷後,與(a)進行及/或編繹環境衞生風險評估或(b)管理公共衞生資訊科技數據庫的全職工作經驗之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註:(1) 取得資歷後的相關的工作經驗指在取得資歷後,與公共衞生學或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或相關學科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申請人須遞交個人履歷,詳列相關工作經驗的職務。
(2) (a)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c)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或同等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d)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職位的英語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仍然有效。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的主要職責包括─
(a) 建立、操作、維持及評估有關公共衞生題材(包括監察)的資訊系統;
(b) 協調有關健康數據的搜集、編製及分析工作;
(c) 計劃、設計及推行研究項目,包括撰寫流行病學報告和籌劃相關題材的研究項目;
(d) 為流行病學/公共衞生研究,提供統計學及/或其他方面的研究支援;
(e) 為公共衞生調查及監控,提供支援;
(f) 在搜尋、匯集及研究科學證據時,提供專業意見;
(g) 協助處理與健康資訊及研究有關的查詢及聯絡工作;以及
(h) 參與督導及訓練工作。
(備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所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該申請書或作網上申請。

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的申請日期為2015年1月9日至2015年1月21日。申請人須於政府職位申請書內詳列有關的學歷/專業資格和工作經驗,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成績單/證書及工作證明的副本夾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一併遞交或郵寄至所列的查詢地址,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職位」。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書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有關文件的副本送交所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其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成績單/證書或工作證明的正本。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至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查詢電話:2961 852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1/01/2015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5年1月9日 及16日) 及 求職廣場 2015年1月9日,13日,16日 及 2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可以 
發布日期09/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