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6年9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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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7971
部門:水務署 
組別/單位:招聘組 
職位名稱:見習技術主任(土木) 
薪酬:見習職級薪級表第4點(每月13,180元)至見習職級薪級表第6點(每月14,960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a)(i)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數學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另有四科[註(1),(2)]考獲第2 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當中包括物理或組合科學(物理及化學,其中物理部分取得第2 級或以上成績)或組合科學(物理及生物,其中物理部分取得第2 級或以上成績)或綜合科學科,或具同等學歷;或(iii)在香港中學會考數學科考獲C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另有四科[註(2),(3)] (包括物理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3)]。
(備註: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註:(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見習技術主任(土木)須接受訓練三年,主要負責繪製各類土木工程圖則、圖表及簡圖;進行簡單的工程計算工作;間中到工地實習,以及使用電腦輔助繪圖機工作。
(註: 或須到偏遠地區工作;不定時工作或輪班當值。)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申請人應填寫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見習技術主任(土木)職位』。申請人須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本署。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或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水務署招聘組。 
查詢電話:2294 274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4/10/2016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6年9月30日) 及南華早報 (2016年10月1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30/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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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7970
部門:水務署 
組別/單位:招聘組 
職位名稱:技術主任(土木) 
薪酬: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20,06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39,350元) 。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土木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及(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
(註: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註: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技術主任(土木)主要負責(i) 擬備土木工程圖則,計算及設計小規模土木工程;(ii) 進行與工程測量有關的測繪工作,執行有關水塘安全的技術工作;及 (iii) 協助擬備簡單的電腦程式及執行簡單電腦操作。(有關人員或須到偏遠地區工作;不定時工作或輪班當值。)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申請人應填寫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該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信封須註明『申請技術主任(土木)職位』。申請人須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本署。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或逾期遞交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8樓水務署招聘組。 
查詢電話:2294 274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4/10/2016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6年9月30日)及南華早報 (2016年10月1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30/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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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7905
部門:政府各局及部門 
職位名稱:二級行政主任 
薪酬: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8,04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9,445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附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附註(2)及(6)];及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附註(2)至(6)]。

(註:申請人須在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運輸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下稱「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附註(7)至(12)]) 
註:(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6/17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於2006年12月及以後考獲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五個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5)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6) 如申請人現時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必須自行報名應考於2016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如已申請應考上述考試,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7)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8)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9)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6年11月28日仍未收到有關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10) 所有要求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7個曆日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請注意,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結果可能使申請人原本考獲的分數向上或下調整或維持不變。
(11)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12)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行政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行政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職責:行政主任是專業管理人員,特別擅長資源和系統管理。他們會被調派到各個決策局或政府部門工作,肩負多類職務,也有機會與不同背景和專長的人士共事。行政主任職系的主要職能包括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行政、一般行政支援、地區行政、委員會和議會支援服務、行政和政策支援、計劃管理、規管職責和投訴管理、財政資源管理、活動統籌、系統管理以及項目管理。 
聘用條款:獲取錄為二級行政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包括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 www.gov.hk。 
申請手續:你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經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書: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
(ii) 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 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收集箱,收集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八時至下午七時,而在截止申請日期(即2016年10月7日)則僅至下午五時。

申請書〔CSB 606(Rev.9/2016)及CSB 606A(Rev.9/2016)〕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下載,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一樓詢問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書〔CSB 606(Rev.9/2016)及CSB 606A(Rev.9/2016)〕,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截止申請日期:
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在截止申請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 (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12 室 / 電話:(852) 2810 3022 / 電郵地址:csbeore@csb.gov.hk) 
查詢電話:2810 302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7/10/2016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南華早報、明報及星島日報(2016年9月17日、9月24日及10月1日) 
部門網址:http://www.csb.gov.hk/tc_chi/grade/eo/431.html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17/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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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简体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7914
部門:政府各局及部門 
職位名稱:政務主任 
薪酬: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9,445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99,205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須:

(a)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附註(1)];或
(i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以上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而其整體的學歷資格須與(a)(i)所列的入職條件相若;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 [附註(2)及(6)];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附註(2)至(6)];及

(d) 在獲聘時已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及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註:申請人須在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運輸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下稱「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附註(7)至(11)]) 
註:(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6/17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於2006年12月及以後考獲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5)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6) 如申請人現時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必須自行報名應考於2016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如已申請應考上述考試,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7)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8)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9)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6年11月28日仍未收到有關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10) 所有要求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7個曆日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請注意,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結果可能使申請人原本考獲的分數向上或下調整或維持不變。

(11)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12)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職責:政務主任是多技能的專業管理人員,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擔當重要角色。他們參與政策制定、資源調配、重大政府計劃的施行,以及在內地及海外推廣香港。他們會定期被調派到不同的決策局及部門工作,因此他們的工作多樣化,並可以在政府不同範疇的工作中作出貢獻。 
聘用條款:獲取錄為政務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福利:請參閱一般附註 (g)。 
附註:(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獲取錄為政務主任的申請人如具備與政務主任工作相關的經驗,或可獲給予額外增薪點。現時屬政務主任職級的公務員所遞交的申請,一般不會獲得考慮。

(g)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h)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包括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j)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k)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刊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為: www.csb.gov.hk. 及 www.ao-recruitment.gov.hk。 
申請手續:你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經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書: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

(ii) 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 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收集箱,收集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八時至下午七時,而在截止申請日期(即2016年10月7日)則僅至下午五時。

申請書〔CSB 606(Rev.9/2016)及CSB 606A(Rev.9/2016)〕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下載,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一樓詢問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書〔CSB 606(Rev.9/2016)及CSB 606A(Rev.9/2016)〕,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截止申請日期: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在截止申請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公務員事務局政務職系部(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9 樓 918 室 / 電話:(852) 2810 3155 / 電郵地址:csbasd@csb.gov.hk) 
查詢電話:(852) 2810 315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7/10/2016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1) 本地報章: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七日、二十四日及十月一日在南華早報、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
(2) 海外報章: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七日及十月一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海外版刊登 
部門網址:http://www.ao-recruitment.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17/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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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简体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7912
部門:運輸署 
職位名稱:二級運輸主任 
薪酬: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26,70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9,445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須:
(a)(i) 持有由香港的大學頒發的運輸學、城市規劃學、市區規劃學、經濟學、土木工程學、環境學、商學、公共行政學、地理學或社會學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持有地理學或社會學學位的申請人,所修讀的科目或取得的學分,最少應有四分之一屬相關的學科,方符合入職資格) [註(1)];或
(ii) 擁有香港運輸物流學會的正式會員資格(根據此項資格而獲取錄的申請人入職薪酬為總薪級表第13點,即每月港幣25,415元);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6)];及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6)]。
(註:申請人須在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運輸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下稱「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7)至(12)]) 
註:(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6/17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於2006年12月及以後考獲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5)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6) 如申請人現時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必須自行報名應考於2016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即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如已申請應考上述考試,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7)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8)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二級運輸主任職位的入職條件。
(9)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6年11月28日仍未收到有關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 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10) 所有要求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7個曆日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請注意,覆核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結果可能使申請人原本考獲的分數向上或下調整或維持不變。
(11)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12)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6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運輸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職責:二級運輸主任主要負責協助執行以下職務:
(a)管理、監察、分析和檢討公共交通服務、橋樑/隧道及停車收費錶/停車場設施、復康巴士服務和駕駛訓練服務的運作;
(b)蒐集、更新、評估和分析所有營運/財務數據,藉以研究如何釐定公共交通服務的票價、策劃殘疾人士交通服務,以及設置停車收費錶和停車場設施;
(c)管理各項道路交通安排和交通管理計劃,並評估新的交通管制及管理技術的成效;
(d)處理交通及運輸緊急事故,並在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當值;
(e)就運輸署負責的公共交通及管理服務,擬定/統籌招標工作,並評估接獲的標書;以及
(f)就違反運輸署所執行的《道路交通條例》及附屬規例的罪行,研究蒐集所得的證據是否可予接納/充分,並建議應採取的檢控行動;以及擬備傳票,並以檢控人身分出庭。
(註:運輸主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執行戶外職務、輪班工作及「隨時候召」職務。) 
聘用條款:獲取錄為二級運輸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包括於2016年12月10日舉行的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手續: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以前經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書: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
(ii) 郵寄到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西翼 7 樓 722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公務員事務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添馬添美道 2 號政府總部東翼二樓職員入口處的申請書收集箱,收集箱的擺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八時至下午七時,而在截止申請日期(即2016年10月7日)則僅至下午五時。

申請書〔CSB 606(Rev. 9/2016)及CSB 606A(Rev. 9/2016)〕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一樓詢問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書〔CSB 606(Rev. 9/2016)及CSB 606A(Rev. 9/2016)〕,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在截止申請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組 
查詢電話:2829 524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7/10/2016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南華早報
明報
星島日報
(17/9/2016, 24/9/2016, 1/10/2016) 
部門網址:http://www.t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17/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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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简体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7940
部門:香港電台 
職位名稱:助理節目主任(資料室/資料庫藏) 
薪酬: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26,70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49,445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學位,主修相關或有關連的學科(圖書館學科、資訊管理、媒體學科),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香港的專上院校頒授經評審的副學士學位或獲認可的高級文憑,主修相關或有關連的學科(圖書館學科、資訊管理、媒體學科),或具同等學歷;兼具兩年與圖書館管理員、媒體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或
(iii) 持有香港的專上院校頒授獲認可的文憑,主修相關或有關連的學科(圖書館學科、資訊管理、媒體學科),或具同等學歷;兼具四年與圖書館管理員、媒體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或
(iv)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參閱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兼具五年與圖書館管理員、媒體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或
(v)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須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參閱註(1)]或以上成績,須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兼具六年與圖書館管理員、媒體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與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分別第3級與第2級的成績。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是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4) 於職位申請截止日起計三個月內將取得訂明學歷的申請人,亦可申請。申請人需圓滿考獲所要求學術資格方獲考慮聘任。
(5) 申請人出席招聘面試,須於事前或事後提供文件證明其具備相關學歷和經驗。
(6) 申請人如已修讀並完成本地大學或專上院校所開辦與新聞、音樂、電台/電視製作及/或媒體資產管理相關的學科,或具同等學歷,請在申請表格G.F. 340 (Rev.3/2013)第A(II)部份「就學詳情」一欄清楚列明所修讀科目。
(7) 申請人如曾在媒體機構工作而獲得與圖書館管理、音樂/錄像資料庫管理、媒體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經驗,請在申請表格G.F. 340 (Rev.3/2013) 「就業詳情」一欄清楚註明機構業務性質及申請人的工作性質。 
職責:助理節目主任(資料室/資料庫藏),主要負責 (a) 為各種檔案格式的視聽資料 (包括音頻光碟、錄影帶、數碼檔案等)、庫藏內容與參考資料,以及各類錄像/音樂素材等,進行分類及編目;(b) 操作圖書管理系統;(c) 編纂音樂版權報告;(d) 妥善管理媒體庫藏;以及(e) 於進行研究時提供支援。

(註:或需不定時工作和輪班當值,和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實職底薪總額的15%。當受聘人完成三年的合約條款後,或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本文載列的頂薪點資料只供參考,日後可能會有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可獲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通過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提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G.F. 340 (Rev.3/2013)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提交:(a)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助理節目主任(資料室/資料庫藏)職位」];或(b)在網上提交[經由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提交。建議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於2016 年10月21日或之前將修業成績副本、文憑/證書副本及其他相關的學歷証明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或以電郵方式遞交(recruitment@rthk.hk) [請在文件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所需學歷文件,或逾期的申請,或經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上述電郵戶口(recruitment@rthk.hk)只用作接收補充文件,並不能用作提交申請表。]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獲甄選者才會收到通知。 
查詢地址: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21樓香港電台招聘組 
查詢電話:3547 1737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7/10/2016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6-9-23 
部門網址:http://www.rthk.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發布日期23/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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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简体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7939
部門:法律援助署 
職位名稱:法律援助律師 
薪酬:總薪級表第32點(每月62,225 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99,205 元)[請參閱註(3)]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 (甲)(i)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 所規定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律師資格; 或(ii)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一年專業經驗; (乙)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在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以及在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及 (丙) 操流利粵語。 
註:註:
(1) 有全面執業權,但在取得全面執業權後並無一年專業經驗的大律師亦可申請。如獲取錄,入職薪金會定於某個適當的薪點,較法律援助律師薪級的起薪點為低。

(2) 有辦理民事及/或刑事訴訟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申請人須另行詳述在辦理訴訟方面的經驗, 並把有關資料夾附於申請表格內。

(3) 視乎當時的情況,具有較多經驗的人士,可能因為具備超出最低規定的法律範疇工作經驗而獲給予額外增薪點。現時法律援助署並屬法律援助律師職級的公務員所遞交的申請,一般不會獲得考慮。

(4)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 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 或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未有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在2016年10月8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的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的成績後方會獲考慮受聘。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即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10月11日)有效。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在民事及刑事案件中,協助執行法律援助工作。以律師身分辦理訴訟工作;以及在區域法院審理的某些民事案件中擔任出庭辯護律師。此外, 法律援助律師也會按職務所需而被派赴香港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340 (Rev. 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一份詳盡履歷須於2016年10月11日或之前送達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7樓2715室法律援助署人事部。申請人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履歷最少應包括下列資料-

(a) 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請提供證書副本);

(b) 法學士、法律專業共同試、法律專業證書考試、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檢定資格最後考試或其他相關學歷考試的成績,列出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請提供成績單和證書副本);

(c) 取得律師/大律師資格的確實日期及地點(請提供證明文件副本);

(d) 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的成績,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及基本法測試的成績(如有)(請提供證明文件副本);以及

(e)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以付足郵資的郵遞方式把履歷寄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7樓2715室法律援助署人事部,及在信封面和履歷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在限期前提供所需的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如在截止申請日期的五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簡覆/認收電郵,請即致電2867 3033與本署聯絡。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27樓2715室法律援助署人事部。 
查詢電話:2867 303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1/10/2016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南華早報及明報 (2016年9月23日) 
部門網址:http://www.la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23/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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