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助理電訊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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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29
部門: 電訊管理局
職位名稱: 助理電訊督察
薪酬: 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港幣20,160元)至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2,6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 持有香港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電機工程、電子工程、電子及訊息工程、電子及通訊工程、資訊及通訊科技或電訊工程的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ii) 持有海上無線電通訊普通證書;或
(iii) 持有電訊管理局局長發出的一級或二級無線電電子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的語文程度,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及註2〕;
(c) 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三年電子工程、電訊、廣播或資訊科技範疇的相關經驗;以及
(d) 認識無線電或有線通訊的理論及實踐、各種無線電/電子儀器,以及電訊技術和服務的發展,並能操作測試儀器。
申請人應—
(e) 中英文良好,並通曉普通話;
(f) 具良好的人際及溝通技巧;以及
(g) 能在壓力下和時間緊迫情況下獨立工作。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
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二等級的成績。
2.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助理電訊督察主要負責—
(a) 處理牌照申請,檢查和驗證設備及裝置;
(b) 調查無線電干擾、監察無線電頻譜、操作和維修無線電探測儀器,並在船上協助進行無線電和雷達測量,以及協助進行無線電操作人員證書考試;
(c) 就執行相關條例協助調查、進行突擊搜查/設置路障行動;
(d) 協助有關電訊及廣播傳送計劃、系統和網絡的技術評核工作;
(e) 協助對進/出口申請進行分類;
(f) 進行技術測量和擬備測量報告;以及
(g) 處理有關電訊與廣播事宜的投訴和查詢,並進行調查。
(註:可能需輪班和超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1/2011修訂版)須於2011年8月5日或之前送交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電訊管理局人事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助理電訊督察職位”。申請人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遲交申請書、未能在G.F. 340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備本職位起碼的入職條件,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電訊管理局人事組。
查詢電話: 2961 672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5/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11年7月22日)、Career Times(2011年7月22日及2011年7月29日)及香港經濟日報(2011年7月23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2/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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