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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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9435
部門:教育局 
組別/單位:課程發展處 
職位名稱:兼職總項目經理(特殊教育需要) (EDB/CDI/296/17) 
薪酬:時薪636元 (每星期工作16小時) 
入職條件:(a)持有本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在取得(a)及(b)學歷後,具有不少於15年的教學或與教育相關的經驗,例如學校支援服務、視學及課程發展,當中不少於5年須擔任管理職位;
(d)良好的中文及英文語文能力;
(e)良好的組織力、溝通能力及人際技巧;以及
(f)對本港教育制度的最新發展,特別是有關最近在課程發展及教育改革上的範疇有認知。 
註:(i) 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iii) 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職責:(a)協助草擬為智障學生而設的英國語文調適課程文件,並就草稿進行持續性的檢閱;
(b)促進學校發展有效的學習、教授、評核策略以照顧學生的特殊需要及評估智障學生學習英語的績效及進展;
(c)探訪有提供英國語文學習的智障兒童學校以收集數據,編寫訪校報告以作檢視現行校本課程設計、學與教策略及特殊學校採取的評估方法;
(d)提供諮詢服務予智障兒童學校以助發展校本英國語文課程及探究有效的學與教策略以促進智障學生學習英語;
(e)共同設計單元及備課、觀課以及觀課後的討論以提升教師的教授智障學生英語的效能;
(f)舉辦教師專業發展課程以介紹英國語文調適課程並推動發展適切的校本英國語文課程策略以對應智障學生的特殊需要;以及
(g)執行被委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附註:(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總項目經理(特殊教育需要) (EDB/CDI/296/17)。(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查詢電話:2892 584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4/11/2017 18: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2017年11月10日) 及 南華早報 (2017年11月11日及18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不適用  
發布日期10/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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