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43585
部門:懲教署 
職位名稱:二級監工 
薪酬: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22,725元)至總薪級表第12點 (每月27,145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所頒發的機械/電機工程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或已完成一項認可的機械/電機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或至少有五年擔任機械/電機工程技工的工作經驗[入職條件註(1)];(b)具備相等於中三程度或以上的中文及英文語文能力;以及(c)須接受及通過有關的技能測驗[入職條件註(2)]。 
註:(1)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清楚列明其相關的工作經驗。
(2) 只有通過有關的技能測驗及其後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才會獲考慮聘任。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職責:二級監工主要負責(a)在懲教院所負責保養和維修工場機器、洗衣工場設備及鍋爐﹔(b)就機電工程署人員及服務承辦商負責的機器和設備安裝及維修保養工作進行聯絡、協調及監督﹔以及(c)進行工藝工作,訂購和管理工具及機器組件,以及制訂保養工作計劃。

註: 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以及須要穿著制服或須執行緊急職務/不定時工作/輪班當值;以及在偏遠地區工作及在部門宿舍居住。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受𦖛人士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有關的技能測驗。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申請表格[G.F.340 (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送達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二級監工職位」。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如申請人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需資料/證明文件;或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其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安排參加技能測驗,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上述測驗,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2582 605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5/11/2020 23:59: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23/10/2020
  •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