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助理教育主任(視覺藝術)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5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視覺藝術)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視覺藝術)」),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物理)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4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物理)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物理)」),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音樂)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3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音樂)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 (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 (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音樂)」),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數學)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8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數學)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數學)」),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9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任何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任何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地理)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2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地理)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地理)」),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7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以及
(c) 在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英文科評核中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或獲豁免符合該項語文能力要求。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備註:上述入職條件適用於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或其後新聘的英國語文科教師。如申請人只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但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他們雖仍可應徵,但必須在受聘後三年內完成有關的師資培訓。如申請人是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前已在本地公營學校或提供全面課程的私立日間中學任教的英文科常額教師,則須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須在綜合招聘考試及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取得所需成績。未能憑學歷獲豁免教師語文能力要求的申請人,如在除課堂語言運用以外的各項核心語文技巧(即閱讀、寫作、聆聽及口語)已達到基本語文能力要求,亦可應徵該職位。不過,他們須在受聘後一年內,在課堂語言運用方面達到有關的要求。]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經濟)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1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經濟)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經濟)」),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0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 (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 (i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備註:上述入職條件適用於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或其後新聘的中國語文科教師。如申請人只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但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他們雖仍可應徵,但必須在受聘後三年內完成有關的師資培訓。如申請人是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前已在本地公營學校或提供全面課程的私立日間中學任教的中文科常額教師,則須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生物)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0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生物)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生物)」),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二級醫務化驗員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59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二級醫務化驗員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4,935元)至總薪級表第21 點(每月29,79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認可院校的醫療化驗科學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
(c) 持有由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及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具備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註(2)],或同等學歷。
註: (1) 相關工作經驗指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以往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二級醫務化驗員之職責主要負責一般及專門的化驗工作、品質控制、配製試劑及培養基,並協助評估化驗方法和設備、監測會影響公眾健康的傳染病及相關研究。( 備註:可能須要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二級醫務化驗員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29日。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條件相關,經註冊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及在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編號,並須於2011年9月29日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書,送交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上註明「申請二級醫務化驗員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職位空缺的資料,請致電指定的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查詢電話: 2961 883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9/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11年9月16日) 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16日及2011年9月23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16/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入境事務助理員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44
部門: 入境事務處
職位名稱: 入境事務助理員
薪酬: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3點(月薪港幣15,240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3點(月薪港幣21,080元)[見註(1)]
入職條件: (a)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 [見註(2)] 成績達第二等級/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見註(3)];及

(b) 通過體能測驗 [見註(4)];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均達第二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見註(3)] 及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 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三等級和第二等級的成績。
(4) 申請人須通過入境事務處在香港舉行的體能測驗,才會獲邀參加能力傾向測試。測驗詳情一經確定,便會於入境事務處網站內公布。申請人通常會在體能測驗日期前至少一星期接獲通知。

《基本法》知識評核: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能力傾向測試,會被安排於筆試當日接受基本法知識筆試。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入境事務助理員主要執行與入境、人事登記、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包括一般搜查、看管、護送、巡邏、接待、駕駛等工作)及行動職務。(註:須受紀律約束、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穿著制服、輪班當值,並或須駕駛政府車輛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申請人必須通過遴選程序。
(b) 申請人必須通過職前體格檢查包括色覺測試。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g)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 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340(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書。為確保能在限期前遞交網上申請,申請人應盡早完成網上申請手續,以免臨近截止日期時,因網上系統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阻延申請人遞交申請表格。逾期/不完整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現階段無須遞交修業成績的證明文件及證書。)
查詢地址: 屯門青山灣青山公路82號入境事務學院地下高層入境事務處招聘小組
查詢電話: 3693816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11年8月26日)及南華早報(2011年8月27日)
部門網址: http://www.imm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6/08/2011
列印 返回 關閉
Copyright Notice Privacy Policy Disclaimer

AO 又請人喇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99
部門: 政府各局及部門
職位名稱: 政務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39,22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80,080元) [附註(e)](獲取錄者如具備與政務主任工作相關的經驗,或可獲給予額外增薪點。)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或
(i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以上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而其整體的學歷資格須與(a)(i)所列的入職條件相若;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5)];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5)];及

(d) 在獲聘時已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及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註:申請人須在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6)至(10)])
註: (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9月3日)仍然有效。

(5) 申請人若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2011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也可申請,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6)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1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7)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獲邀請參加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申請人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8)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1年11月29日仍未收到有關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 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9) 所有要求覆核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一週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金鐘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

(10)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繼續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11)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職責: 政務主任是多技能的專業管理人員,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擔當重要角色。他們參與政策制定、資源調配、重大政府計劃的施行,以及在內地及海外推動香港的利益。他們會定期獲調派到不同的決策局及部門工作,因此他們的工作多樣化,並可以在政府不同範疇的工作中作出貢獻。
聘用條款: 獲取錄為政務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將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d)]。
福利: 請參閱附註(f)。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在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詳載,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及 http://www.ao-recruitment.gov.hk .
申請手續: 你必須在截止日期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

(ii) 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地下的收集箱。

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接待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截止申請日期: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在截止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在臨近截止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因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 公務員事務局政務職系部(地址: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室 / 電話:(852) 2810 3155/電郵地址:csbasd@csb.gov.hk)
查詢電話: (852) 2810315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6/09/2011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1) 本地報章: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十日及十七日在南華早報、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
(2) 海外報章: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及十七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的海外版刊登
部門網址: http://www.csb.gov.hk 及 http://www.ao-recruitment.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03/09/2011
列印 返回 關閉
Copyright Notice Privacy Policy Disclaimer

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二級助理貿易主任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88
部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職位名稱: 二級助理貿易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21,17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39,220元)[附註(e)]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5)];及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5)]。 (註:申請人須在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6)至(10)])
註: (1)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9月3日)仍然有效。 (5)申請人若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2011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也可申請,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6)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1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7)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獲邀請參加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申請人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8)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1年11月29日仍未收到有關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 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9)所有要求覆核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一週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 (10)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11)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繼續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主要職責為負責研究和分析有關工商業及創新科技事宜的資料;協助管理工商業簽證管制事宜;協助設計及發展有關簽證貿易管制措施和工業資料的電腦系統;協助實行中小企業、創新科技及創意智優計劃等撥款計劃並提供相關業界支援;及協助政府資助科技支援組織的內務。他們或需出席香港、內地或海外的會議;或安排參觀活動;或協助貿易洽談工作;或會獲委任為委員會秘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為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將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d)]。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申請手續: 你必須在截止日期(即2011年9月26日香港時間下午5時正)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 (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 (ii)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或 (iii)投入設於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地下的收集箱。
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接待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在截止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在臨近截止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因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貿易主任職系管理 (電郵地址:tore@cedb.gov.hk)
查詢電話: 3655 540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6/09/2011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南華早報及星島日報 (2011年9月3日、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03/09/2011
列印 返回 關閉
Copyright Notice Privacy Policy Disclaimer

又請 EO 喇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77
部門: 政府各局及部門
職位名稱: 二級行政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2,24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39,220元) [附註(e)]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5)];及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5)] 。

(註:申請人須在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6)至(10)])
註: (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9月3日)仍然有效。
(5) 申請人若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2011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包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和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也可申請,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6)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1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7)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獲邀請參加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申請人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8)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1年11月29日仍未收到有關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 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9) 所有要求覆核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一週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
(10)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繼續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11)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行政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行政主任的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職責: 行政主任是專業管理人員,特別擅長資源和系統管理。他們會獲調派到各個決策局或政府部門工作,肩負多類職務,也有機會與不同背景和專長的人士共事。行政主任職系的主要職能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政資源管理、行政支援、系統/項目規劃與發展、直接為市民提供服務、委員會和議會支援服務,以及活動統籌。
聘用條款: 獲取錄為二級行政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將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d)]。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日期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
(ii) 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地下的收集箱。

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接待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截止申請日期:
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在截止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在臨近截止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因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 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地址: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2樓202室/電話:(852) 2810 3022/電郵地址:csbeore@csb.gov.hk)
查詢電話: 2810 302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6/09/2011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星島日報及南華早報(2011年9月3、10及17日)
部門網址: http://www.csb.gov.hk/english/grade/eo/431.html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03/09/2011
列印 返回 關閉
Copyright Notice Privacy Policy Discla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