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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助理教育主任(地理)

公務員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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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2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地理)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地理)」),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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