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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二級醫務化驗員

公務員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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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59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二級醫務化驗員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4,935元)至總薪級表第21 點(每月29,79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認可院校的醫療化驗科學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
(c) 持有由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及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具備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註(2)],或同等學歷。
註: (1) 相關工作經驗指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以往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二級醫務化驗員之職責主要負責一般及專門的化驗工作、品質控制、配製試劑及培養基,並協助評估化驗方法和設備、監測會影響公眾健康的傳染病及相關研究。( 備註:可能須要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二級醫務化驗員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29日。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條件相關,經註冊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及在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編號,並須於2011年9月29日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書,送交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上註明「申請二級醫務化驗員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職位空缺的資料,請致電指定的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查詢電話: 2961 883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9/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11年9月16日) 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16日及2011年9月23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16/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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