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7年6月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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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8795
部門:律政司 
組別/單位:刑事檢控科 
職位名稱:刑事檢控專員 
薪酬:首長級(律政人員)薪級表第6點 (每月港幣238,750元) 
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
(a) 在《律政人員條例》第2A條及附表2所規定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內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
(b) 在刑事法律及檢控工作方面具備豐富知識和經驗;
(c) 有能力在制定政策方面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
(d) 具有卓越的判斷力和領導才能,兼具行政管理經驗者會相當佔優;
(e) 具備良好的溝通和人際關係技巧;以及
(f) 精通英文書面語和口語,而懂得聽講、閱讀和書寫中文者會佔優。

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申請,但只在物色不到合適和合資格的永久性居民時才會獲聘。

* 認可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英國、澳大利亞聯邦各州及領地、加拿大各領地及省(魁北克除外)、新西蘭、愛爾蘭共和國、津巴布韋和新加坡。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預期在2017年內上任。 
職責:刑事檢控專員掌管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就以下各項職務向律政司司長負責︰
(a) 指導刑事檢控工作;
(b) 負責刑事檢控科的行政管理;
(c) 就所有涉及刑事法的事宜(包括立法建議和法律改革)向律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d) 就刑事案件在法院進行檢控;
(e) 就刑事法的執行與實施,向執法機關及其他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指引;
(f) 制定和推展刑事檢控政策;
(g) 代表刑事檢控科處理與立法機關、法律界、傳媒和公眾有關的事務;以及
(h) 制定措施宣傳刑事檢控科的公眾形象。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獲聘為律政專員,出任刑事檢控專員一職,但日後或會調任律政司內其他律政專員的職位。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聘用期為3年,政府可酌情決定續聘。 
福利:整套薪酬福利條件包括約滿酬金、例假和度假旅費津貼、醫療及牙科診療、房屋福利(須符合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的申領準則),以及其他同等級別的人員所享有的福利。受聘人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條款,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付出僱員部分的金額。
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刑事檢控專員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為僱員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的底薪總額的25%。 
附註:(a)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薪金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律政司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e) 在使用求職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律政司會嚴格遵守其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在收到有關要求後,隨即提供一份有關政策的複本。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申請手續:申請人須在應徵信內詳細列明認為自己適合出任本職位的理由,並把應徵信連同一份詳盡履歷,送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9樓941室律政司招聘組,或以電郵方式寄交gman@doj.gov.hk。如有查詢,請致電2867 2360與文慧明女士聯絡。截止申請日期為2017年7月3日。申請人如獲約見,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一個月內接到通知。

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 
查詢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9樓941室律政司招聘組。 
查詢電話:2867 236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3/07/2017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 星島日報, 南華早報及英文虎報 (2017年6月2日及2017年6月9日) 
部門網址:http://www.doj.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通過Email申請  
發布日期02/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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