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空缺轉載至:http://www.csb.gov.hk/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7年6月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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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38830
部門:民政事務總署 
組別/單位:聘任及人事組 
職位名稱:二級監工 
薪酬:總薪級表第9點 (每月20,060元) 至總薪級表第12點 (每月23,970元) 
入職條件:(a)(i) 持有本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授的土木工程學或建築學證書,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具備五年擔任建築或土木工程技工的經驗;或 (iii) 完成認可的建築或土木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而且表現令人滿意;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2) 凡獲邀請參加招聘面試者,一般會於面試日約一星期之前收到通知。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招聘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規定的入職條件。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4) 申請人如在2017年10月或之前未獲邀參加招聘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如申請數目眾多,或因其他問題而需要較長時間處理申請,則參加招聘面試的通知期可能會較長。 
職責:(1)協助助理工程督察和一級監工就民政事務總署的工程項目進行日常監督工作,包括地盤勘測和實地量度/為總部審核組進行審計視察;
(2)協助一級監工擬備工程項目的圖則;
(3)協助一級監工備存地盤工作進度報告,以及向助理工程督察和一級監工匯報地盤事宜;
(4)為進行工程項目與當區居民和/或地政總署的職員聯繫;以及
(5)執行助理工程督察和一級監工所指派與民政事務總署工程相關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二級監工可能須輪班、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或在鄉郊村落/偏遠地區工作。) 
聘用條款: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a)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由於處理申請是以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填寫的資料為準,申請人必須清楚填妥申請表格。
(b)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及成績單和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送達或郵寄到下列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二級監工」。以郵寄遞交的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下午五時正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
(c) 此外,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於截止申請日下午五時正或之前作網上申請。申請人作網上申請後,須將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及成績單和工作證明之副本送達或郵寄到上述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二級監工-證明文件」,並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以郵寄遞交,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及成績單和工作證明之副本須於2017年6月22日或之前(根據郵戳日期)郵寄到上述地址。如親身遞交,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及成績單和工作證明之副本須於2017年6月22日下午五時正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
(d) 所有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申請人,必須出示修業成績及證書和工作證明的正本及副本,以供核實和記錄。
(e) 如申請並非以指定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申請表格未經填妥、逾期遞交、未妥為簽署、未能在有關限期之前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的入職條件,該申請概不受理。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9樓民政事務總署聘任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2835 154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5/06/2017 17:00:00  
部門網址:http://www.ha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02/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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