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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網頁希望可以令到大家睇得返自己申請過嘅 CS post 幾時會有回音 ^^"

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助理教育主任(視覺藝術)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5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視覺藝術)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視覺藝術)」),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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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物理)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4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物理)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物理)」),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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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音樂)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3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音樂)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 (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 (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音樂)」),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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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數學)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8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數學)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數學)」),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返回
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9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任何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任何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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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地理)

公務員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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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2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地理)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地理)」),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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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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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7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以及
(c) 在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英文科評核中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或獲豁免符合該項語文能力要求。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備註:上述入職條件適用於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或其後新聘的英國語文科教師。如申請人只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但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他們雖仍可應徵,但必須在受聘後三年內完成有關的師資培訓。如申請人是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前已在本地公營學校或提供全面課程的私立日間中學任教的英文科常額教師,則須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並須在綜合招聘考試及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取得所需成績。未能憑學歷獲豁免教師語文能力要求的申請人,如在除課堂語言運用以外的各項核心語文技巧(即閱讀、寫作、聆聽及口語)已達到基本語文能力要求,亦可應徵該職位。不過,他們須在受聘後一年內,在課堂語言運用方面達到有關的要求。]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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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版權告示 | 私隱政策 | 免責聲明

助理教育主任(經濟)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1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經濟)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經濟)」),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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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80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 (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 (i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備註:上述入職條件適用於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或其後新聘的中國語文科教師。如申請人只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但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他們雖仍可應徵,但必須在受聘後三年內完成有關的師資培訓。如申請人是在二零零四/零五學年前已在本地公營學校或提供全面課程的私立日間中學任教的中文科常額教師,則須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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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生物)

公務員事務局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90
部門: 教育局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生物)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 (每月港幣22,240元) 至總薪級表第33點 (每月港幣51,670 元)。[參閱附註(b)及(c)]
入職條件: (a)(i) 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有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持有上文第(a)(i)項所述以外的其他學位(主修相關學科),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學位教師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二級」成績(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1) 至 (4)]

申請人須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品格良好、為人正直;有志於教育服務;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溝通。
註: (1)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2)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英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國際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然有效。
(4) 未有在綜合招聘考試取得所需成績(即上文(b)項所列者),但於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已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已報名參加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並於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成績,方會獲考慮受聘。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工作均會包括有關《基本法》知識的評核。就學位/專業程度職位的申請人而言,其《基本法》測試成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受聘的主要因素。
職責: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負責以下職務:
(a) 任教官立中學的中七及以下班級;
(b) 擔任班主任;
(c) 籌辦及推行課外活動;
(d) 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以及
(e) 協助處理校內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例如編訂學校課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處理學校訓育工作、提供學生輔導和升學及就業輔導,以及協助舉行校內/公開考試等。

[備註:本局會根據官立中學不時調整的運作需要及獲取錄人員個別的學歷和經驗,調派他們任教指定科目。他們或須任教並非其在申請書內指明的科目。]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有關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c) 獲取錄人員如未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須受薪酬關限限制。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者,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教育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已參加資助或官立學校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者,其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h) 將於二零一二年夏季應考畢業試的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或將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前獲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學位教師教育證書的學位持有人,亦可應徵。他們應在申請書內註明在通過畢業試後將會取得的學歷;如獲取錄,亦須取得有關學歷,才可獲聘。
(i)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j)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k)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l) 截止申請日期臨近時,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m) 教育局會嚴格按照其個人資料政策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複本。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於二零一一年十月七日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所示者為準。逾期提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助理教育主任(生物)」),以及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的科目。有意應徵超過一個職位的申請人,須就所申請的職位逐一提交申請。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助理教育主任職位」。

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請隨申請書夾附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至於持有本地學歷的申請人,亦請付上列明其修讀學位課程及師資培訓課程時(視何者適用而定)主修及副修科目的證明文件副本。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如學位、師資培訓、語文能力水平、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及《基本法》知識評核結果)的證書及成績單的影印本寄交下列查詢地址。信封面及證明文件副本上須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凡沒有採用指定表格[G.F. 340 (1/2011 修訂版)]、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逾期提交、未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會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前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6樓1631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92 5705 / 2892 61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10/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 及 經濟日報 (2011年9月24日及10月1日) 以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3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24/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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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醫務化驗員

公務員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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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1059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二級醫務化驗員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4,935元)至總薪級表第21 點(每月29,79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認可院校的醫療化驗科學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
(c) 持有由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及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具備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註(2)],或同等學歷。
註: (1) 相關工作經驗指根據香港法例第359章《輔助醫療業條例》的規定,按註冊名冊第II部份在香港註冊成為醫務化驗師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以往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二級醫務化驗員之職責主要負責一般及專門的化驗工作、品質控制、配製試劑及培養基,並協助評估化驗方法和設備、監測會影響公眾健康的傳染病及相關研究。( 備註:可能須要不定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二級醫務化驗員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9月29日。申請人須於申請書內詳列與入職條件相關,經註冊後在醫務化驗方面的全職工作經驗,及在香港醫務化驗師管理委員會註冊的編號,並須於2011年9月29日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書,送交下列查詢地址及在信封上註明「申請二級醫務化驗員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有關上述職位空缺的資料,請致電指定的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查詢電話: 2961 883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9/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11年9月16日) 及Career Times (2011年9月16日及2011年9月23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
發布日期 16/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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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入境事務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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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44
部門: 入境事務處
職位名稱: 入境事務助理員
薪酬: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3點(月薪港幣15,240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3點(月薪港幣21,080元)[見註(1)]
入職條件: (a)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 [見註(2)] 成績達第二等級/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見註(3)];及

(b) 通過體能測驗 [見註(4)];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均達第二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見註(3)] 及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 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三等級和第二等級的成績。
(4) 申請人須通過入境事務處在香港舉行的體能測驗,才會獲邀參加能力傾向測試。測驗詳情一經確定,便會於入境事務處網站內公布。申請人通常會在體能測驗日期前至少一星期接獲通知。

《基本法》知識評核: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能力傾向測試,會被安排於筆試當日接受基本法知識筆試。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入境事務助理員主要執行與入境、人事登記、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包括一般搜查、看管、護送、巡邏、接待、駕駛等工作)及行動職務。(註:須受紀律約束、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穿著制服、輪班當值,並或須駕駛政府車輛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申請人必須通過遴選程序。
(b) 申請人必須通過職前體格檢查包括色覺測試。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g)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 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340(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書。為確保能在限期前遞交網上申請,申請人應盡早完成網上申請手續,以免臨近截止日期時,因網上系統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阻延申請人遞交申請表格。逾期/不完整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現階段無須遞交修業成績的證明文件及證書。)
查詢地址: 屯門青山灣青山公路82號入境事務學院地下高層入境事務處招聘小組
查詢電話: 3693816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11年8月26日)及南華早報(2011年8月27日)
部門網址: http://www.imm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6/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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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 又請人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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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99
部門: 政府各局及部門
職位名稱: 政務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39,22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80,080元) [附註(e)](獲取錄者如具備與政務主任工作相關的經驗,或可獲給予額外增薪點。)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或
(i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以上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而其整體的學歷資格須與(a)(i)所列的入職條件相若;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5)];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5)];及

(d) 在獲聘時已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及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註:申請人須在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6)至(10)])
註: (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9月3日)仍然有效。

(5) 申請人若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2011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也可申請,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6)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1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7)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獲邀請參加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申請人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8)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1年11月29日仍未收到有關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 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9) 所有要求覆核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一週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金鐘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

(10)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繼續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11)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及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職責: 政務主任是多技能的專業管理人員,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擔當重要角色。他們參與政策制定、資源調配、重大政府計劃的施行,以及在內地及海外推動香港的利益。他們會定期獲調派到不同的決策局及部門工作,因此他們的工作多樣化,並可以在政府不同範疇的工作中作出貢獻。
聘用條款: 獲取錄為政務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將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d)]。
福利: 請參閱附註(f)。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在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詳載,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及 http://www.ao-recruitment.gov.hk .
申請手續: 你必須在截止日期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

(ii) 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地下的收集箱。

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接待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截止申請日期: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在截止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在臨近截止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因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 公務員事務局政務職系部(地址: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室 / 電話:(852) 2810 3155/電郵地址:csbasd@csb.gov.hk)
查詢電話: (852) 2810315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6/09/2011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1) 本地報章: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十日及十七日在南華早報、明報及星島日報刊登
(2) 海外報章: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日及十七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的海外版刊登
部門網址: http://www.csb.gov.hk 及 http://www.ao-recruitment.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03/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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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二級助理貿易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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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88
部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職位名稱: 二級助理貿易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21,17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39,220元)[附註(e)]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5)];及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5)]。 (註:申請人須在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6)至(10)])
註: (1)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上述職位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9月3日)仍然有效。 (5)申請人若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2011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也可申請,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6)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1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7)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獲邀請參加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申請人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8)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1年11月29日仍未收到有關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 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9)所有要求覆核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一週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7樓718室)。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 (10)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招聘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11)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繼續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主要職責為負責研究和分析有關工商業及創新科技事宜的資料;協助管理工商業簽證管制事宜;協助設計及發展有關簽證貿易管制措施和工業資料的電腦系統;協助實行中小企業、創新科技及創意智優計劃等撥款計劃並提供相關業界支援;及協助政府資助科技支援組織的內務。他們或需出席香港、內地或海外的會議;或安排參觀活動;或協助貿易洽談工作;或會獲委任為委員會秘書。
聘用條款: 獲取錄為二級助理貿易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將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d)]。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申請手續: 你必須在截止日期(即2011年9月26日香港時間下午5時正)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 (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 (ii)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或 (iii)投入設於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地下的收集箱。
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接待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在截止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在臨近截止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因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貿易主任職系管理 (電郵地址:tore@cedb.gov.hk)
查詢電話: 3655 540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6/09/2011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南華早報及星島日報 (2011年9月3日、10日及17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03/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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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請 EO 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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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77
部門: 政府各局及部門
職位名稱: 二級行政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2,240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港幣39,220元) [附註(e)]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 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考獲及格成績[註(2)及(5)];及
(c) 通曉中、英文。申請人須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份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2)至(5)] 。

(註:申請人須在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中考獲及格成績。[註(6)至(10)])
註: (1) 現正修讀大學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2011/12學年內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成績分為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及一級成績和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申請人如已在過去的綜合招聘考試中,取得所需的能力傾向測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有效成績,即已符合入職條件的(b)及(c)項。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4)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9月3日)仍然有效。
(5) 申請人若現時並沒有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但已報考於2011年10月8日及15日在香港或於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包括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和悉尼)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也可申請,其申請只會在申請人在上述的考試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後方獲處理。
(6) 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安排應考於2011年12月10日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於同日在北京或其他6個海外城市中的一個應考該聯合招聘考試。
(7) 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獲邀請參加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並不表示申請人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8) 具備所需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的合資格申請人如果於2011年11月29日仍未收到有關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詳情的電郵,必須立即致電(852) 2537 6429或電郵(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9) 所有要求覆核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成績的申請,必須在發出是否獲邀參加面試的通知後一週內以書面提出並送達公務員考試組。逾期的覆核申請,將不獲處理。
(10)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繼續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獲聘用的主要因素。
(11) 政府並不會在海外展開招聘二級行政主任的工作。不過,由於今年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都設有試場,在香港以外地區居住或就讀的申請人,可選擇參加2011年12月10日在北京及其他6個海外城市舉行的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勞工事務主任/貿易主任聯合招聘考試。然而,考生請注意,二級行政主任的遴選面試只在香港進行。
職責: 行政主任是專業管理人員,特別擅長資源和系統管理。他們會獲調派到各個決策局或政府部門工作,肩負多類職務,也有機會與不同背景和專長的人士共事。行政主任職系的主要職能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政資源管理、行政支援、系統/項目規劃與發展、直接為市民提供服務、委員會和議會支援服務,以及活動統籌。
聘用條款: 獲取錄為二級行政主任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後,將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d)]。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些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全部修業成績及證書副本,包括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授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如在取得上述學歷前已獲取其他學歷,也應盡可能提供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方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請勿附上任何文憑或證書的正本。經互聯網遞交申請的人士,應將其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現正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應屆學士學位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截止日期或以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
(i)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
(ii) 郵寄到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10樓1017A室公務員事務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或
(iii) 投入設於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地下的收集箱。

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或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地下接待處索取。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CSB 606(Rev. 9/2011)及CSB 606A(Rev. 9/2011)〕,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截止申請日期:
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在截止日期後遞交,或未完成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在臨近截止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需要處理大量申請,因而非常繁忙,以致申請人有機會未能於截止申請時間前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故此,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查詢地址: 公務員事務局一般職系處(地址: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2樓202室/電話:(852) 2810 3022/電郵地址:csbeore@csb.gov.hk)
查詢電話: 2810 302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6/09/2011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星島日報及南華早報(2011年9月3、10及17日)
部門網址: http://www.csb.gov.hk/english/grade/eo/431.html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通過部門網址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03/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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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高級電訊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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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75
部門: 香港電台
職位名稱: 高級電訊工程師
薪酬: 總薪級表第45點(每月港幣82,975元)至總薪級表第49點 (每月港幣95,59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於1975年12月5日後獲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工程組選為正式成員,或具同等資歷;
(b)取得專業資格後,在開發及保證電台及電視廣播的工程、技術及操作方面具六年相關工作經驗,其中兩年必須與電台及/或電視前線運作直接相關;
(c)在工程管理方面具有廣泛的經驗,並對新媒體環境的運作有基本知識;及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考獲一級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見註(3)]
註: (1)申請人須在G.F. 340 (Rev. 1/2011)申請表上詳述其經驗及任何專業資格。
(2)申請人如具備有關工程管理之相關工作經驗,請在申請表格G.F.340(Rev.1/2011)「就業詳情」一欄清楚註明有關工作之性質。
(3)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8月26日)仍然有效。
(4)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5)申請人出席招聘面試,須於事前或事後提供文件證明其具備相關學歷及經驗。
職責: 香港電台之高級電訊工程師主要負責(a)監察香港電台的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確保服務符合規定的技術表現、運作標準和政府程序,包括管理廣播服務合約;(b)推動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的技術規劃和開發,包括為應用新的數碼和數碼廣播技術進行可行性研究、技術評估、研究和策略性規劃,以期改善運作的可靠性、質量和服務範圍,促進工作流程的效率和靈活性等;(c)為將建於將軍澳之香港電台新廣播大樓的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進行技術規劃和設施開發;(d)為數碼聲音廣播及數碼地面電視服務進行技術規劃及開發;(e)為電台、電視和其他媒體服務進行財務策劃和管制,包括為爭取撥款而擬備周年預算和技術建議書、管理項目、再開發基礎設施和管理資產;及(f)為電台和電視的運作提供工程支援,包括解決技術困難和技術質素問題。
(註:或需按需要不定時及通宵工作,以及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實職底薪總額的15%。當受聘人完成三年的合約條款後,或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本文載列的頂薪點資料只供參考,日後可能會有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可獲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包括進行筆試及/或技能測試),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作進一步考慮。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通過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技能測試(如有的話),作進一步考慮。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或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G.F. 340 (Rev.1/2011)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提交:(a)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高級電訊工程師職位」];或(b)在網上提交 [經由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提交。建議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於2011年9月23日或之前將修業成績副本、文憑/證書副本及其他相關的學歷証明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請在文件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所需學歷文件,或逾期的申請,或經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獲邀作進一步考慮,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獲甄選者才會收到通知。
查詢地址: 九龍廣播道30號廣播大廈香港電台人事組
查詢電話: 2339 6316或2339 6311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9/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6/8/2011)
部門網址: http://rthk.hk/index.htm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6/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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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考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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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68
部門: 運輸署
職位名稱: 二級考牌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3點(月薪20,160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 (月薪31,21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在香港中學會考有五科達第二等級╱E級或以上成績(該等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或具同等學歷註(1);(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二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1);(c)持有:(i) 駕駛輕型貨車的有效香港駕駛執照達六年;(ii) 駕駛電單車的有效香港正式駕駛執照;(iii) 駕駛公共小巴及中型貨車的有效香港正式駕駛執照註(2);以及(d)在過去兩年內並無《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38條訂明的不小心駕駛的定罪記錄,以及在過去五年內並無該條例第36、36A、37、39、39A、39B和39C條訂明的各項危險駕駛罪行和酒後或藥後駕駛相關罪行的定罪記錄。
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三等級及第二等級的成績。
(2) 就入職條件(c)項而言,申請人須在申請書上(A部專業資格部分)說明其持有的駕駛執照所示的車輛類別代號。
(3) 申請人在受聘前須接受駕駛能力測試,只有在該試及格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面試並獲考慮聘用。
(4)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申請人,會獲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二級考牌主任主要負責在被派往的不同駕駛考試中心,主持路面駕駛考試。 (註:二級考牌主任須接受駕駛訓練及修讀複修課程(包括駕駛特別用途車輛);以及穿着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駕駛測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駕駛測試/面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二級考牌主任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並未妥為簽署,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駕駛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只有在該試及格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面試並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駕駛測試/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申請人數眾多或有其他複雜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駕駛測試通知。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41樓運輸署人事組
查詢電話: 2829 524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6.8.2011)
部門網址: http://www.t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6/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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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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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73
部門: 香港電台
職位名稱: 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漆工)
薪酬: 總薪級表第 8 點(每月港幣14,935元)至總薪級表第 10 點(每月港幣16,85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具備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授的油漆/商業美術/粉飾/漆景科工藝證書,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四年佈景油漆/搭建/粉飾的工作經驗;或
(ii)完成一項認可的相關範疇學徒訓練,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六年有關工作經驗;或
(iii)具備至少八年有關工作經驗;及
(b)中英語文能力達小六程度
註: (1)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本台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評核其對基本法的認識。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本台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2)申請人須在技能測試合格,方獲進一步考慮。
(3)於職位申請截止日起計三個月內將取得訂明學歷的申請人,亦可申請。申請人需圓滿考獲所要求學術資格方獲考慮聘任。
(4)申請人出席招聘面試,須於事前或事後提供文件證明其具備相關學歷和經驗。
職責: 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漆工),主要負責(a)監督及統籌漆工工作; (b) 執行各種髹漆工作;及(c)粉飾各種佈景構件。
(註:或需按需要不定時及通宵工作,和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為期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本文載列的頂薪點資料只供參考,日後可能會有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可獲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通過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或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G.F. 340 (Rev.1/2011)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提交:(a)遞交或郵寄到本欄所註地址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漆工)職位」];或(b)在網上提交[經由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提交。建議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於2011年9月23日或之前將修業成績副本、文憑/證書副本及其他相關的履歷証明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請在文件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或逾期的申請,或經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獲甄選者才會收到通知。
查詢地址: 九龍廣播道30號廣播大廈香港電台人事組
查詢電話: 2339 6316或2339 6311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9/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6/8/2011)
部門網址: http://rthk.hk/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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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6/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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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木工/置景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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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74
部門: 香港電台
職位名稱: 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木工/置景員)
薪酬: 總薪級表第 8 點(每月港幣14,935元)至總薪級表第 10 點(每月港幣16,85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具備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授的道具/繪景/木工科工藝證書,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四年佈景建造/裝置/電視或電影製作的工作經驗;或
(ii)完成一項認可的相關範疇學徒訓練,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六年有關工作經驗;或
(iii)具備至少八年有關工作經驗;及
(b)中英語文能力達小六程度。
註: (1)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本台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評核其對基本法的認識。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本台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2)申請人須在技能測試合格,方獲進一步考慮。
(3)於職位申請截止日起計三個月內將取得訂明學歷的申請人,亦可申請。申請人需圓滿考獲所要求學術資格方獲考慮聘任。
(4)申請人出席招聘面試,須於事前或事後提供文件證明其具備相關學歷和經驗。
職責: 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木工/置景員),主要負責(a)監督及統籌技工(佈景木工/置景員)與外聘員工搭建及拆卸佈景的工作;(b)按照各類型施工圖則/設計圖及草圖作計算及測量;(c)按照設計圖/施工圖則及草圖,製作及裝嵌組件;(d)製造各類佈景道具,維修傢俬及其他佈景組件;(e) 為錄播室及外景製作運送及搭建佈景;以及(f)調校、修改、修理和保養佈景組件及有關道具。
(註:或需按要求不定時及通宵工作,並在颱風,黑色暴雨警告及其他緊急情況下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為期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本文載列的頂薪點資料只供參考,日後可能會有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可獲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通過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遞交或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G.F. 340 (Rev.1/2011)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或香港電台的互聯網站(http://rthk.hk/recruit)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提交:(a)遞交或郵寄到本欄所註地址 [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高級技工(高級佈景木工/置景員)職位」];或(b)在網上提交[經由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提交。建議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須於2011年9月23日或之前將修業成績副本、文憑/證書副本及其他相關的履歷証明遞交或郵寄到本欄訂明地址[請在文件每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或逾期的申請,或經傳真/電郵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只有獲甄選者才會收到通知。
查詢地址: 九龍廣播道30號廣播大廈香港電台人事組
查詢電話: 2339 6316或2339 6311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9/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6/8/2011)
部門網址: http://rthk.hk/index.htm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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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主任(攝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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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46
部門: 地政總署
職位名稱: 技術主任(攝製)
薪酬: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港幣15,900)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港幣31,21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a) 取得由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平面設計、多媒體製作、桌面出版或印刷文憑/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
註: (i)*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ii) 申請人必須通過色覺評核,以便執行與擬備地圖及圖表有關的職務。
(iii)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技術主任(攝製)主要負責:
(a) 處理攝影/攝影製圖工作;
(b) 錄像拍攝及剪輯;
(c) 協助製作立體模型及動畫;
(d) 設計並製備宣傳單張/海報和展板;及
(e) 掃描底片。
註:技術主任(攝製)可能須不定時工作,以及借調往其他政府部門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提出申請。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載有申請表格的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技術主任(攝製)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室
查詢電話: 2231 3196 / 2231 320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及 Career Times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及 九月二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6/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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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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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44
部門: 入境事務處
職位名稱: 入境事務助理員
薪酬: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3點(月薪港幣15,240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3點(月薪港幣21,080元)[見註(1)]
入職條件: (a)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 [見註(2)] 成績達第二等級/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見註(3)];及

(b) 通過體能測驗 [見註(4)];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均達第二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見註(3)] 及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之用,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 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三等級和第二等級的成績。
(4) 申請人須通過入境事務處在香港舉行的體能測驗,才會獲邀參加能力傾向測試。測驗詳情一經確定,便會於入境事務處網站內公布。申請人通常會在體能測驗日期前至少一星期接獲通知。

《基本法》知識評核: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能力傾向測試,會被安排於筆試當日接受基本法知識筆試。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入境事務助理員主要執行與入境、人事登記、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包括一般搜查、看管、護送、巡邏、接待、駕駛等工作)及行動職務。(註:須受紀律約束、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穿著制服、輪班當值,並或須駕駛政府車輛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申請人必須通過遴選程序。
(b) 申請人必須通過職前體格檢查包括色覺測試。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e)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f)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g)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 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340(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查詢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書。為確保能在限期前遞交網上申請,申請人應盡早完成網上申請手續,以免臨近截止日期時,因網上系統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阻延申請人遞交申請表格。逾期/不完整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現階段無須遞交修業成績的證明文件及證書。)
查詢地址: 屯門青山灣青山公路82號入境事務學院地下高層入境事務處招聘小組
查詢電話: 3693816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8/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11年8月26日)及南華早報(2011年8月27日)
部門網址: http://www.immd.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6/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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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懲教助理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932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二級懲教助理
薪酬: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2點(每月港幣14,800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4點(每月港幣21,715元)[註(1)]
入職條件: (a)(i)香港中學會考有五科成績達第2等級/E級或以上[註(2)及(3)],或同等學歷[附註(a)](入職月薪:港幣15,680元);或(ii)香港中學會考有三科成績達第2 等級/E級或以上[註(2)及(3)],或同等學歷(入職月薪:港幣15,240元);或(iii)完成中五課程(入職月薪:港幣14,800元);(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 等級或以上[註(3)],或同等學歷;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以及(c)須通過體能測驗[註(4)]。
註: (1) 視乎學歷,入職薪酬分別為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2點(每月港幣14,800元)、第3 點(每月港幣15,240元)或第4點(每月港幣15,680元)。
(2) 上述(a)(i)及(a)(ii)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4) 申請人可參閱懲教署互聯網站(http://www.csd.gov.hk)。通過體能測驗的申請人會被邀請參加小組面試。只有通過小組面試、能力傾向測驗及其後的面試的申請人才會獲考慮聘任。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小組面試,會被安排於小組面試當日接受基本法知識筆試。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監督監獄內的囚犯、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的青少年及戒毒所內的戒毒者;或於羈留中心內監管根據入境條例而被羈押的人士;及執行其他指派的工作。(註:須受《監獄條例》約束,穿著制服及輪班當值,並可能須經過在職訓練後從事醫院護理工作及在部門宿舍居住。)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岀更改。
(g)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體能測驗。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請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有效的電郵地址。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二級懲教助理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須資料/證明文件,或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其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安排參加體能測驗,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2582 5161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1/09/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及明報(2011年8月19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19/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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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31日 星期日

助理電訊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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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29
部門: 電訊管理局
職位名稱: 助理電訊督察
薪酬: 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港幣20,160元)至總薪級表第23點(每月港幣32,6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i) 持有香港一所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電機工程、電子工程、電子及訊息工程、電子及通訊工程、資訊及通訊科技或電訊工程的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ii) 持有海上無線電通訊普通證書;或
(iii) 持有電訊管理局局長發出的一級或二級無線電電子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的語文程度,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及註2〕;
(c) 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三年電子工程、電訊、廣播或資訊科技範疇的相關經驗;以及
(d) 認識無線電或有線通訊的理論及實踐、各種無線電/電子儀器,以及電訊技術和服務的發展,並能操作測試儀器。
申請人應—
(e) 中英文良好,並通曉普通話;
(f) 具良好的人際及溝通技巧;以及
(g) 能在壓力下和時間緊迫情況下獨立工作。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
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二等級的成績。
2.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助理電訊督察主要負責—
(a) 處理牌照申請,檢查和驗證設備及裝置;
(b) 調查無線電干擾、監察無線電頻譜、操作和維修無線電探測儀器,並在船上協助進行無線電和雷達測量,以及協助進行無線電操作人員證書考試;
(c) 就執行相關條例協助調查、進行突擊搜查/設置路障行動;
(d) 協助有關電訊及廣播傳送計劃、系統和網絡的技術評核工作;
(e) 協助對進/出口申請進行分類;
(f) 進行技術測量和擬備測量報告;以及
(g) 處理有關電訊與廣播事宜的投訴和查詢,並進行調查。
(註:可能需輪班和超時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G.F. 340(1/2011修訂版)須於2011年8月5日或之前送交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電訊管理局人事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助理電訊督察職位”。申請人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遲交申請書、未能在G.F. 340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備本職位起碼的入職條件,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9樓電訊管理局人事組。
查詢電話: 2961 672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5/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11年7月22日)、Career Times(2011年7月22日及2011年7月29日)及香港經濟日報(2011年7月23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2/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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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新聞主任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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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71
部門: 政府新聞處
職位名稱: 助理新聞主任 (攝影)
薪酬: 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1,175元)至總薪級表第27點(每月39,220元)
入職條件: (a)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位,並以攝影或視像製作為選修科目,或同等學歷[註二及三];及 (ii) 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註四](中文運用[註五]及英文運用[註五及六])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未有取得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但符合其他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但有關申請人須在下一次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的有關試卷中取得所需的成績後方會獲考慮受聘。下一次的綜合招聘考試[註七]將於2011年10月舉行。或
(b)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專上院校頒發的經評審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並以攝影或視像製作為選修科目,或同等學歷[註二及三];及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註八],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或
(c) (i) 持有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頒發的文憑,並以攝影或視像製作為選修科目,或同等學歷[註二及三];及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註八],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或
(d) (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獲兩科及格,並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等級/C級或以上成績[註八及九],或同等學歷;及 (ii) 具有至少三年全職攝影師或剪接師的工作經驗;及 (i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的語文能力要求方面取得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註八],或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英語及粵語。

《基本法》知識評核 :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公務員考試組將於2011年10月舉行下一次的基本法測試,基本法測試的申請日期為2011年8月5日至8月18日。持有本港學位或同等學歷的申請人須自行向公務員考試組申請。持有上述入職條件(b)(i)、(c)(i)或(d)(i)項學歷的申請人須於2011年8月18日或之前,將「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遞交至政府新聞處。有關基本法測試的查詢,請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csbcseu@csb.gov.hk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註: (一) 獲取錄人員如持有上述入職條件(b)、(c)或(d)項的入職學歷,他們會以低於起薪點兩點(即總薪級表第12點(19,010元))受聘。
(二) 現正修讀上述(a)(i)、(b)(i)及(c)(i)項所述課程的應屆畢業生亦可申請,如獲取錄,申請人須待取得所需學歷後,方獲聘用。
(三) 申請人如持有上述(a)(i)、(b)(i)及(c)(i)項的學歷,應在申請書上詳列其主修的科目。
(四) 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考生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五)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六)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 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助理新聞主任(攝影)職位的英文語文能力要求(即入職條件的(a)(ii)項)。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7月29日)仍然有效。
(七) 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的申請日期爲2011年8月5日至8月18日。有關申請程序的詳情已載列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http://www.csb.gov.hk。持有本港學位或同等學歷的申請人須自行向公務員事務局公務員考試組申請。
(八)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九) 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可包括在內。
職責: 助理新聞主任(攝影)主要在政府新聞處轄下分組或被派駐政府總部新聞組,或其他部門的新聞及公共關係小組,負責基本的攝影或視像製作,並須協助妥善管理及保養有關之器材。他們可能須輪班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 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在2011年8月11日或之前透過下列其中一個方式以申請表格[G.F.340(Rev. 1/2011)]提出申請:
(a) 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Rev. 1/2011)]放入信封內封密,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新聞主任(攝影)」然後郵寄到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5樓501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
(b)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並須把下列所需證明文件放入信封內封密,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新聞主任(攝影)」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在2011年8月17日或之前郵寄至上述地址:
(a) 學位證書/文憑/證書副本,以證明其學歷;
(b) 成績單副本;
(c) 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證明書副本,以證明其語文能力(適用於符合入職條件第(a)(ii)項所述的申請人);及
(d) 有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如適用)。

申請人如不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Rev. 1/2011)]提交申請、或未填妥申請表格、或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將須要參加由政府新聞處舉辦的助理新聞主任(攝影)技能測試。申請人必須通過有關技能測試才會有機會被考慮聘用。申請人於截止日期後兩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查詢地址: 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五樓五O一室政府新聞處人力資源管理分組
查詢電話: 2842 864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1/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29/7/2011 and 6/8/2011) 及明報(29/7/2011)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9/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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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主任(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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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87
部門: 房屋署
職位名稱: 測量主任(工料)
薪酬: 總薪級表第9 點(每月15,900 元)至總薪級表第22 點(每月31,210元) [請參閱註( 1 ) ]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或工業學院/ 科技學院所頒發的建築學或測量(工料)學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 b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考獲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 等級或以上成績, 或具備同等學歷[請參閱註( 2 ) ]。
註: 1 . 視乎當時的情況,如申請人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工料測量的工作經驗, 會獲考慮給予增薪點。
2 .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 級的成績, 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 0 0 7 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 等級的成績。
3 .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 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測量主任(工料)的主要職責是(a)擬備合約文件﹔(b)審核新建樓宇或各項工程和維修工程的帳目﹔ 以及(c)草擬招標規格和招標文件。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 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 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 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 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 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 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 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 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 f )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 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 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 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 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 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 如其符合入職條件, 毋須再經篩選, 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 i )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 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1/2011修訂版) ]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 tp: / /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 連同(一)學歷資格(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 (二)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 及(三)工作證明, 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 。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 / /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一)學歷資格( 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 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 及(三) 工作證明寄交下述查詢地址, 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在訂定的一星期內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 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 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 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查詢電話: 2761 657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2/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9.7.2011) 及南華早報(30.7.2011及6.8.2011)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9/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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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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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83
部門: 房屋署
職位名稱: 結構工程師
薪酬: 總薪級表第32點(每月49,355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80,0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為1975年12月5日以後選出的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或土木界別)正式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請參閱註(1)];(b)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以及(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3)]。
註: (1)持有土木界別資格的申請人,需具備結構工程設計和相關作業的經驗。
(2)申請人若具備香港註冊專業工程師(結構)的資格,可獲優先考慮。
(3)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7月29日)仍然有效。
(4)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結構工程師的主要職責是(a) 擬備結構設計圖、圖則、細節、時間表、計算資料和規格,及/或監管顧問公司進行上述工作;監督工程以及管理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轄下的拆卸工程合約、地基工程合約及建築合約;(b) 為房委會的拆卸工程合約、地基工程合約及建築合約擔任駐工地工程師,並監管工地安全和工程質素;(c) 就房委會轄下建築物的結構,提供維修和保養的意見;(d) 管理結構工程事宜,以及履行由《建築物條例》和有關法例衍生的相關屋宇監管職能和提供相關緊急服務。一般工作包括審查結構圖建議書和執行相關職責,例如批核和簽發施工同意書、巡視工地、見證工地測試等;以及(e) 監督技術支援人員和工地員工的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一)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成績單副本﹔(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以及(三)工作證明(應盡可能載列曾擔任的工作崗位、職能、職責及服務年期等資料),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 (一)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成績單副本﹔(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以及(三)工作證明(應盡可能載列曾擔任的工作崗位、職能、職責及服務年期等資料) 寄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在訂定的一星期內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查詢電話: 2761 64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2/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9.7.2011) 及南華早報(30.7.2011 及 6.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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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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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81
部門: 房屋署
職位名稱: 園境師
薪酬: 總薪級表第30點(每月45,02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80,080元)[請參閱註(1)]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 為1997年1月1日或以後選出的香港園境師學會專業會員(如在1997年1月1 日之前選出,須獲該會重新確認其專業資格),或具備同等資格;(b) 在取得資格後至少具備一年合適的工作經驗;(c)在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取得及格成績;以及(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一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請參閱註(3)]。
註: (1)視乎當時的情況,具有較多經驗的人士,可能因為具備超出最低規定的園境工作經驗而獲給予額外增薪點。
(2)申請人若具備香港註冊園境師的資格,可獲優先考慮。
(3)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1年7月29日)仍然有效。
(4)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園境師的主要職責是(a) 擬備總綱計劃和詳細圖則,以善用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的休憩用地;以及監管、發展和維修保養該等用地;(b) 在園境工程方面提供意見;(c) 向其他政府部門提供專業意見。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一)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成績單副本﹔(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以及(三)工作證明,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一)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成績單副本﹔(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以及(三)工作證明寄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未能在訂定的一星期內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查詢電話: 2761 640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2/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9.7.2011) 及南華早報(30.7.2011 及 6.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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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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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11
部門: 香港警務處
職位名稱: 督察
薪酬: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3點 (每月31,450元) (視乎學歷而定) 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2點 (每月64,150元)[參閱註(1)]﹔
入職條件: (a)(i)持本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並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 [參閱註(2)至(4)][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5點 (月薪33,400元)] [參閱註(5)]﹔或(ii)持本港大學學位,或香港其中一間理工學院╱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科技學院的高級文憑,或香港高等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註冊專上學院註冊後所頒發的文憑,或同等學歷,及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2007年前之"課程乙")成績達第二等級(即2007年前之"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4點 (月薪32,420元)]﹔或(iii)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及格,及香港中學會考另有三科達C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及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2007年前之"課程乙")成績達第二等級(即2007年前"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入職薪點:警務人員薪級表第23點(月薪31,450元)];(b)能操流利粵語﹔(c)須符合下列體格標準︰男性-身高至少163厘米,體重至少50公斤﹔女性-身高至少152厘米,體重至少42公斤,並須通過體能測驗﹔(d)戴眼鏡人士亦可申請,但必須在不配戴矯視工具下,通過視力測驗﹔以及(e)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
註: (1) 自2010年1月1日起新聘的督察人員,可透過督察第三級標準專業考試取得合格及晉升為高級督察,便能支取55,305 元(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8點) 至64,150 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2點) 的薪金。(2) 由2006年12月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開始,能力傾向測試的考生成績仍分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則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4)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 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督察職位的英文語文能力要求(即入職條件的(a)(i)項)。IELTS 考試成績必須在申請職位當天仍然有效。(5) 持有學位的申請人如在獲發聘書時持有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所需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便符合資格獲取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職責: 督察需要執行多方面之警務工作,包括管理工作及行動職務,亦須遵守警隊條例有關紀律事宜的規定,並要穿著制服及輪班當值。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i)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督察遴選筆試,會被安排於筆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一切遴選程序將由招募組預約安排,投考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申請人亦可於香港警務處互聯網(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 )瀏覽有關此職位的資料。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
查詢電話: 2860 286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均接受申請
部門網址: 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13/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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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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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10
部門: 香港警務處
職位名稱: 警員
薪酬: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點 (每月17,780元) 至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9點 (每月28,435元)[見備註(1)]
入職條件: (a) 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2007年之前"課程乙")達到第二等級╱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見備註(2)及(3)] ﹔(b) 能操流利粵語﹔(c) 須符合下列體格標準︰男性-身高至少163厘米,體重至少50公斤﹔女性-身高至少152厘米,體重至少42公斤,並須通過體能測驗;(d) 戴眼鏡人士亦可申請,但必須在不配戴矯視工具下,通過視力測驗﹔以及(e) 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
註: (1) 自2009 年4月1日起新聘的警員,在所屬職級服務滿12年、18 年、24 年及30 年而工作表現良好,可獲得4個長期服務增薪點,即26,125 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6點) 至28,435 元 (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9點)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二等級的成績。 (3) 申請人如持有中學會考五科(包括英文)第2等級(即2007年前之”合格”成績)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但未能符合所需最低中文語文能力要求,仍可申請該職位。然而,申請人將獲安排參加公務員考試組舉辦的政府語文考試並需取得合格,方可獲得錄用。
職責: 警員需要執行多方面之警務工作,並會被調往不同部門工作,如軍裝部、交通部、刑事部或水警,亦須遵守警隊條例有關紀律事宜的規定,並要穿著制服及輪班當值。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i)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1/2011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一切遴選程序將由招募組預約安排,投考人毋須親身遞交表格。申請人亦可於香港警務處互聯網(http://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瀏覽有關此職位的資料。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7樓警察招募組
查詢電話: 2860 286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均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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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13/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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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旅遊與款待)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93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旅遊與款待)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2,24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註1] (每月港幣51,670元)
入職條件: (a)(i)持有香港頒授的相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5],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以及(b)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均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申請人若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如獲聘用,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2.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 (IELTS)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考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仍然有效。
5. 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旅遊及/或款待、旅遊業管理、酒店管理、款待業管理、旅遊與旅遊業管理、旅遊業與航空業管理、款待業與旅遊業管理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6.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主要負責在懲教署屬下的懲教機構內執行高中及以下班級的教學工作。(註: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j) 申請人如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Rev.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己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須就每一個職位填寫個別的申請表格。請於該表格和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教育主任職位」,並清楚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2582 511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1/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及明報 (2011年7月29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9/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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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92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通識教育)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2,24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註1] (每月港幣51,670元)
入職條件: (a)(i)持有香港頒授的相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5],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以及(b)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均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申請人若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如獲聘用,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2.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 (IELTS)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考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仍然有效。
5. 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頒授主修歷史、地理、經濟、人文學、中國研究、國際研究、公共行政、教育(主修通識教育、科學與科技或科技與生活)、心理學、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科學、通識教育、科學、醫療、環境科學、科技、商業、中國語文或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6.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主要負責在懲教署屬下的懲教機構內執行高中及以下班級的教學工作。(註: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j) 申請人如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Rev.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己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須就每一個職位填寫個別的申請表格。請於該表格和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教育主任職位」,並清楚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2582 511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1/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及明報 (2011年7月29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9/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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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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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91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英國語文)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2,24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註1] (每月港幣51,670元)
入職條件: (a)(i)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學士(中學教育)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ii)持有香港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英國語文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以及(b)在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英文科評核中成績達到「三級」或以上,或獲豁免符合該項語文能力要求;以及(c)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均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申請人若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如獲聘用,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2.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 (IELTS)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考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仍然有效。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主要負責在懲教署屬下的懲教機構內執行高中及以下班級的教學工作。(註: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j) 申請人如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Rev.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己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須就每一個職位填寫個別的申請表格。請於該表格和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教育主任職位」,並清楚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2582 511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1/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及明報 (2011年7月29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9/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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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經濟)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94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經濟)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2,24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註1] (每月港幣51,670元)
入職條件: (a)(i)持有香港頒授的相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5],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以及(b)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均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申請人若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如獲聘用,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2.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 (IELTS)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考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仍然有效。
5. 申請人必須持有香港頒授主修經濟、經濟學與管理、商業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經濟學與財務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6.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主要負責在懲教署屬下的懲教機構內執行高中及以下班級的教學工作。(註: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j) 申請人如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Rev.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己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須就每一個職位填寫個別的申請表格。請於該表格和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教育主任職位」,並清楚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2582 511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1/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及明報 (2011年7月29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9/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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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

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30890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助理教育主任(中國語文)
薪酬: 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2,24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註1] (每月港幣51,670元)
入職條件: (a)(i)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學士(中學教育)學位,或具同等學歷;或(ii)持有香港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主修中國語文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以及(b)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取得「一級」成績[註2](該兩張試卷分別為中文運用[註3]及英文運用[註4]),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註: 1.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申請人若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中學教育)(或同等學歷),如獲聘用,其入職薪級為總薪級表第17點。
2.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3.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4.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和「D」級成績(或同等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學術模式) (IELTS)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考試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的首天(即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仍然有效。
5.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但不會影響其申請公務員職位的資格。原則上,申請人的學歷、經驗和才能仍然是考慮其是否適合被聘用的主要因素。
職責: 主要負責在懲教署屬下的懲教機構內執行高中及以下班級的教學工作。(註: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j) 申請人如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有資料,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 (Rev.1/2011)]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己填妥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申請人須就每一個職位填寫個別的申請表格。請於該表格和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教育主任職位」,並清楚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2582 511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1/08/2011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南華早報及明報 (2011年7月29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9/0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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